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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属移民

所谓亲属移民(Family Based Immigration,又称家庭移民),就是根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,允许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的外籍亲属,通过亲属的关系,申请美国的合法永久居住权(Permanent Legal Resident,又称PLR),即绿卡(Green Card)。家庭移民申请的程序因亲属所在地不同而异:一是亲属人在海外的情况,二是亲属人在美国境内的情况。不论是哪种情形,均需要美国公民或是永久性居民先为其亲属递交移民申请。在移民申请批准后,外籍亲属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-485调整身份申请(如果人在美国),或是向申请领事程序移民签证(如果人不再美国),获取永久居民身份。

美国亲属移民分为两类:无移民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(Unlimited)和移民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(Limited)。无配额限制亲属移民(Unlimited)主要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(Immediate Relatives)移民所设置。配额限制亲属移民(Limited)是为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各种“优先类”亲属所设置。根据美国移民法规定,每个财务年度(十月一日到下一年度的九月30日),亲属移民都有大约480,000个名额。每个优先类别在每一个财年都只有一定数量的移民签证配额,一旦当年的配额用尽,那么移民申请即使得到移民局批准,申请人也需等到有新配额可用才能移民。由于每年优先类别移民都会收到大量的移民申请,因此目前亲属移民申请的时间,从递交申请到签证正式绿卡,等候的时间从1到12年不等。

直系亲属

直系亲属成员指的是美国公民的父母、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。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可以不受任何名额限制直接移民美国,即不需任何等待时间就可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。

  • IR-1:美国公民的配偶
  • IR-2: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
  • IR-3:美国公民在国外收养的孤儿
  • IR-4:美国公民在美国收养的孤儿
  • IR-5:美国公民的父母(美国公民至少21岁)

家庭优先类别亲属

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近亲家庭成员会分成几个优先类别。每个优先类别每年都分配一定的名额以限制进入美国的移民数量。括号内为每年的配额数。

  • F1第一优先:美国公民的未婚的子女(23,400)
  • F2第二优先: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、子女(226,000)
    • F2A第二优先A类: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21岁的子女,名额占第二优先总名额的77%。(174,020)
    • F2B第二优先B类:美国永久居民的未婚成年(21岁及21岁以上)子女,名额占第二优先总名额的23%。(51,980)
  • F3第三优先: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以及已婚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(23,400)
  • F4第四优先: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以及兄弟姐妹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(65,000)

注:     祖父母,阿姨,叔叔,公婆,和表兄弟不属于以上任何类别,不能通过此类亲属关系移民。

亲属移民的主要步骤分为两步。第一步是提交移民请愿书I-130。请愿人必须是超过21岁的美国公民或者美国永久居民。请愿书的提交日期即申请人的优先日期。第二步是调整身份。如果被申请的亲属以合法身份居住在美国,可以提交I-485在美调整身份。如果该亲属身在美国境外,需要前往美国海外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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